消费者欺诈是指在购物过程中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这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现象。消费者欺诈行为较多,因此有必要识别消费者欺诈行为。那么消费者欺诈的认定是什么呢?
欺诈消费者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用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者欺诈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判断。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采用的手段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销售的商品中掺假、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次充好。冒充合格商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性的;欺骗消费者价格、费用,不提供商品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的;或服务;不以实名和标记提供商品或服务;使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产品说明、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做出虚假或误导性的现场描述和演示;利用虚构交易、虚报交易量、发表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诱导欺骗性销售的;使用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来代表销售商品或者服务;通过虚假“有奖销售”、“回款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冒充正品销售“加工品”、“次品”、“不合格品”等产品;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产品。利用消费者关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的。
2、经营者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根据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如果该行为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的误解,则构成欺诈。如果行为不足以引起一般消费者误解,个人消费者应证明自己确实存在误解,主张欺诈。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一般都会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认定消费者欺诈并不需要给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失或者损害。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认定为欺诈。
3、经营者是否具有诈骗的主观方面
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欺诈一定是故意的,但从字面理解,欺诈就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 “欺诈”二字本身就暴露了经营者的主观故意。因此,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如果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无意欺骗、误导消费者,则属于欺诈行为: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销售过期、变质的商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伪造或者使用知名产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产品。
温馨提示,以上是识别消费者欺诈的方法。您应该时刻关注商业欺诈安全提示。同时,您还需要了解如何应对服务欺诈等知识。登录百百安全网即可了解这些知识。
责任编辑:何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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